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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7日在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石 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640件,10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7项工作在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围绕中心为大局服务,精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打造新型工业强市、实施“六大行动计划”,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到全市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市。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176人,同比上升91.3%,追赃挽损2908万余元,2人获评全省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纠正问题案件16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8件,解除违法“查扣冻”企业资金6723万余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起诉15人,助推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运用自主研发的“公司登记管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58家公司商事登记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7人,同比上升191.3%,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筑牢高水平安全,坚决守卫平安新余。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80人、提起公诉1523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市检察院挂牌督办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起诉1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17人,其中跨境电诈犯罪221人。主动融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依法护航金融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4人、洗钱犯罪9人,办理全省首例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的涉税洗钱案件。

助推高效能治理,坚定捍卫法治新余。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批捕300人,不起诉439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占比82.43%,一审服判息诉率98.43%。持续加强常见多发犯罪治理,起诉危险驾驶罪194人,同比下降37.01%。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件,向人大呈送调研报告3份。主动对接网格化治理,干警下沉社区、网格提供法律服务2364人次。

守护高品质环境,精心绘就美丽新余。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56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件,1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坚决贯彻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落实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部署,牢牢守护孔目江“一江清水”,办理专案31件,其中城乡水污染案件涉及违法排污企业233家。与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法检环”协作机制,合力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二、坚守初心为人民司法,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20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违规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机构罚款52.68万元,整改学校食堂食物储存、加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132个,守牢群众身边安全。协同医保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理案件7件,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劳动者和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支持起诉69件,同比上升43.75%,帮助8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29.77万元,监督推动15个在建项目为农民工缴纳工伤团体险123万元,邹某某与某针织公司姓名权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化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792人,向涉案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68万余元,兜牢民生底线。我市“检护民生”相关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品牌。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334件信访件按期回复、答复率100%。两级检察院领导每周接访、面对面倾听诉求,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48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在检察受案、信访受理环节就启动涉案风险排查,相关案件均已办结。基层检察院入驻县(区)综治中心,深度参与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源头治理。

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人。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70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24人附条件不起诉,对8人建议专门矫治教育。持续深化综合履职,办理涉未成年人领域民事支持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推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督促清退7人。推动执行强制报告制度,督促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2个经营机构进行了追责问责。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深度参与校园治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法治宣讲150余次,覆盖师生1.6万余人,做实新余“检花团队”品牌,团队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项目获评全省首届社工和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三、强化监督为法治担当,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与公安机关合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对重大疑难案件依法介入侦查126次。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26件,提出纠正意见283件次,纠正漏捕、漏诉27人;会同公安机关清理刑事“挂案”194210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6件,法院已审结3件、均改判,抗诉意见采纳率100%,其中1个案件获评全省刑事抗诉优秀庭审案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50件,其中涉社区矫正19件。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渎职犯罪2人,均作有罪判决。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9人,其中省管干部1人,1件案件起诉书获评全国优秀起诉书,1件新型受贿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21件,办结206件,同比分别上升99.1%84.7%。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件,法院全部采纳。扎实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1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涉及个案35件,推动执行到位122.4万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5件。

有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在新余行政诉讼案件由南铁法院集中管辖背景下,主动对接南铁法检两院,聚焦行政败诉案件所涉行政违法情形,依法开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协同职能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件。规范行刑反向衔接,防止“不刑不罚”,审结案件299414人,提出检察意见107136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125人,其中2个案件获评全省反向衔接优秀案件。新余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7件,同比上升28.97%,院均立案数位居全省前列。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12大法定领域,新领域立案占比32.8%,逐年上升。制发检察建议85件,回复整改率97.65%。依法提起公益诉讼5件,起诉支持率100%。落实人大“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部署,开展“守护天工开物文化”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2件,涉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处,抗战遗址、英烈设施、传统村落等30余处,推动行政机关投入近700万元开展文物保护修复工作。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库建模试点单位,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在相关单位支持配合下汇聚政务数据1.4亿余条、社会治理数据1.2万余条和民事审判、执行相关数据1万余条,为检察办案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参加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应用模型200余个,成案444件,同比上升72.76%,两级检察院竞赛成绩位居全省前列。数字检察成为新余检察工作靓丽名片。

四、从严治检为发展聚力,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向市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43件次。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市委巡察,贯通做好最高检巡视联动整改、政法领域行业系统问题整改,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42项。以“双强双创”党建业务融合品牌为引领,抓党建带队建促履职,市检察院被评为市直机关打造模范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获县处级以上集体表彰奖励38项、个人表彰奖励49项。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和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研究制定严禁违规吃喝“十条禁令”,以铁规禁令筑牢作风建设堤坝。常态化开展全面从严治检形势研判会商,支持配合立案查处聘用、劳务派遣人员3人,涉案违纪人员3人,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健全聘用制人员规范管理机制,清理、清退聘用人员14人。深入开展政治家访、谈心谈话,切实将严管厚爱做到“家”、落到“心”。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408件,以“有问必录”的刚性约束筑牢公正司法的制度防线。

持续优化检察管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每月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加强案件流程监管、数据质量监管,数据准确率在全省保持领先。完善案件质量分类分层评查机制,对一般案件常规抽查,对无罪、撤回起诉、捕后不诉等重点案件全覆盖交叉评查,对行刑反向衔接等重点领域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593件,以高水平管理促推高质效办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办案1141件,同比上升21.25%;对违规违纪线索关联案件逐案评查、倒查,开展追责问责5人次,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带电长牙”。

大力推进人才强检建设。着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创新打造“天工青检”队建品牌,开展青年思、青年行、青年梦等主题活动12次,持续激发队伍活力,该品牌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建立并实行新进人员政治、业务“双导师”结对帮带、多岗位历练等机制,全链条抓好“选育管用”。持续推动专业素能提升,通过集中培训、理论研讨、业务竞赛、案件复盘,强化岗位练兵,锤炼专业本领。3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能手,新增4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2篇论文获全国检察机关相关征文活动二等奖,4篇论文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

五、接受监督促公信提升,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在人民监督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江西行”、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专项监督调研,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24人次。走访3名全国人大代表、17名省人大代表,当面征求意见。认真研究、答复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23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的常态化联络,通过定期通报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畅通信息共享与意见反馈渠道。邀请政协委员68人次参与调研及案件听证等活动,认真听取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研究、及时反馈。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强化与其他政法部门的配合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对诉判不一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与公安机关、法院联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深化检律良性互动,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9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34件次。对拟不起诉及刑事、民事申诉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499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参加新闻发布会4场,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赢公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发展取得新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深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思路举措仍需细化,法律监督质效和能力水平仍需提升,全面从严治检仍需持之以恒推进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全面打造新型工业强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余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持续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健全对物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机制。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全力配合推进立法进程。持续深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持续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库建模试点工作。

五是锻造过硬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抓实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化人才强检战略,着力加强年轻干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历练。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高质效检察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面打造新型工业强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余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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