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望城工矿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来到位于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的张家村委,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下乡活动。
据了解,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张家村委65岁的村民黄某,在经营油条生意的过程中添加明矾导致铝残留量超标,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至新余市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1月,该院依法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鉴于黄某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等因素,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宣告会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对黄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对黄某某进行现场教育,希望其知错能改,做守法公民。
结合黄某某案办理情况,检察干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漫说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村民手中,并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宣讲。通过以案释法,开展现场法治宣讲,切实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引导群众共同抵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在场村民纷纷表示,很多案例就发生在身边,听了检察官的介绍后,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同时也会将这些知识传授给身边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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