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开展全员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活动
7月9日下午,市检察院开展全员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活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智民主持会议,市院在家领导、全体干警及书记员参会学习。
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泽新同志解读了高检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通过对宣告缓刑罪犯蔡某等12人减刑监督案、罪犯康某假释监督案、罪犯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三个案例的基本案情、办案要旨、检察机关监督情况、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指导意义等方面的详细解读,深入剖析了案件典型特征,为检察办案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依法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照。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高检院指导性案例解读对我们的检察办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期待以后能经常开展类似的活动。同时我们要充分学习、运用指导性案例的经验做法和其中蕴含的理念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