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简介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大厅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
检察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3日在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施兆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其历届全会、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两年被市委评定为“优秀班子”,渝水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分宜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紧密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担当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坚持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检察价值。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经济转型升级的犯罪,对网络犯罪、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批准逮捕32人、起诉59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相关犯罪26人。主动融入市委中心工作,多次深入挂点帮扶重点项目、企业、农村进行调研、走访,宣讲法律政策,及时了解、依法解决企业、贫困村诉求。按照精准帮扶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帮助贫困户解决资金、物资等问题,努力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01人,提起公诉1171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1人,提起公诉20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决定不批捕82115人,不起诉75100人。加强涉检矛盾源头预防和化解,健全“信、访、网、电、视”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维稳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渝水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姐姐说法”“防校园欺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4场次,两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女童保护”2017年全国优秀志愿者。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突出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依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准逮捕22人。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惠农、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226人,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主动跟进脱贫攻坚战略,分宜县检察院建议县委成立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扶贫资金审批、发放等关键环节,提供精准预防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向2名困难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

主动跟进“保家行动”和“蓝天行动”。聚焦绿色发展,围绕全市开展的“保家行动”和“蓝天行动”,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41人。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健全与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督办、线索移送机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35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补植复绿”工作机制办理案件910人,补植苗木2.2万余株。

二、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廉洁新余建设

2017年,我们在转隶之年,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积极贡献。

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全年初查职务犯罪线索65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34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大要案比例占9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512人,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有力保障了国有资金使用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着力深化预防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多家单位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深入机关、乡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宣讲17场次,受教育人数2600余人。推进精准预防,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15份并得到相关单位重视和采纳。与扶贫、财政、铁路、供销等多个行业开展预防共建,对蒙华铁路渝水段工程等6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同步预防。探索开展“预防邮路+生态”“预防邮路+扶贫”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通过邮政渠道向机关、乡镇、村委投递宣传资料13000余份。

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依法治国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11人,纠正漏捕4人;建立3个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着力强化对基层一线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6人,法院已改判1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核查监外执行罪犯822人,防止罪犯脱管漏管,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违法2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并被办案单位采纳49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受理审判监督案件4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被法院采纳,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侦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6件,有关行政机关采纳并回复25件。

强化公益诉讼推进工作。全面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有关部门已回复整改4件。就仙女湖水体污染责任纠纷案,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宜春市中安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名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保家行动”提供检察服务。

四、扎实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有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开展检察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遴选出首批83名员额内检察官。坚持以案定额与以岗定额相结合,将员额内检察官全部分配到业务部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运行新型办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稳妥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县区检察院将原有十几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8个,使检察权配置得到最大优化。坚持检察长、入额院领导一线亲自办案制,明确院领导办案数量标准,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22名入额院领导共受案222件,结案176件。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办案信息公开。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12件,重要案件信息139件,法律文书444份。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推进新媒体网络发布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发布检察信息320条,两级检察院新媒体拥有粉丝6000余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观摩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10余次。

着力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司法行政部门聘任新一届市人民监督员20名,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落实《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不断拓宽监督途径,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拟不起诉或撤销案件1212人。

五、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固本强基不动摇,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基层基础建设,为新余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检察文化大舞台”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铸造忠诚品格。紧抓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加快青年干警培养,3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压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未发生一起检察人员违纪行为。

切实加强基层院建设。充分发挥市检察院“一线指挥部”作用,落实市检察院领导挂钩联系、部门对口帮扶基层院工作制度。开展基层院建设评估工作,强化对基层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政务管理的督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部署执行到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司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后勤服务,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各位代表,2017年是新余检察事业不平凡的一年,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交叉期,我们加强思想引导,严肃改革纪律,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一年来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一些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与新形势还不相适应,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建设‘三区两典范’,重铸‘工小美’新辉煌”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聚焦检察主责,深耕监督主业,推进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新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综合治理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影响科技创新、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监督力度,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

第二,有效履行检察职责。运用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推进平安新余建设。全面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推进法治新余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深度融入“保家行动”和“蓝天行动”,保护好新余的青山绿水,推进美丽新余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强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面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着眼新时代法治需求,突出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培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警敢于担当、踏实做事,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检察官队伍。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官的新内涵,唤起检察初心,积极弘扬坚守信仰、守护正义的法治情怀,大力锻造工匠精神、公益代表精神,为新余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强大精神动力。

第四,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战略布局,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客观公正、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将现代科技、人工智能和改革、办案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撑。鼓励基层首创,推动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加强自上而下的改革引导,以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先进成果带动全市检察工作精准提升。

第五,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认真做好与监察委的办案对接工作,实现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之间的有效贯通,共同形成打击腐败的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意味新使命,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以及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奋勇前行,为加快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新余“工小美”辉煌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新余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1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仰天西大道366号 邮编:338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