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结束后,两支部召开座谈会,就党建与业务如何有机融合、实现双促进进行座谈交流。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具有激励企业节能减排的作用。实践中,存在企业不主动申报税收的问题。为此,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税务机关合力推动环境保护税核实、征收与管理,确保环境保护税应收尽收,有效凝聚环境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