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推动拖欠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工资问题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检察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加强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工资支付协作联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就检察机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司法,出台了具体举措。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对有诉讼意愿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其提供帮助。对用人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通报至检察机关。
《意见》就检察机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予以明确规定。建立日常联络制度,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和研究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工资支付的疑难复杂问题。搭建工作平台,检察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事诉讼监督等办案中提供专业咨询,助力解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烦“薪”事。
《意见》还就强化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法治宣传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检察机关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企业、工地,进行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宣传。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引领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