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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
时间:2021-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市委副书记钟世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章剑飞宣布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经省委、市委决定,刘立斌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提名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施兆荣同志不再担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职务,另有任用。

会上,钟世富同志代表市委充分肯定了施兆荣同志到新余履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简要介绍了刘立斌同志的有关情况,并对加强市检察院班子建设和全市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要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血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贯穿履职全过程。二要坚持团结干事,增强思想自觉。要充分发挥市检察院党组在检察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做到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共同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三要切实履职尽责,增强法治自觉。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余建设。四要强化作风建设,增强检察自觉。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刘立斌同志作了任职表态发言 ,他表示,完全拥护省委、市委的决定,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检察人员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努力干出扎实的检察工作业绩,不负组织的信任、不负人民的期盼,不负历史与时代的重托。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和具体行动上。二是忠实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紧扣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三是矢志推动新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将进一步转变司法检察理念,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增强能动司法,注重创新创优,打造亮点品牌,推动全市各项检察工作争先创优、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把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筑牢检察队伍廉洁自律的底线作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持之以恒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制约,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施兆荣同志发表了离任感言。他表示,五年来,与全市检察人员共同经历了大事,见证了要事,攻克了难事,也分享了喜事,收获了人生最难忘的工作经历,也收获了同事间最珍贵的友谊,更收获了终身受益的人生修炼。一朝新余人,一生新余情,衷心祝愿新余检察事业在以立斌同志为班长的领导下蒸蒸日上!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市管干部、各基层院检察长、部门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后,刘立斌同志走进市检察院机关各办公室,看望全体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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