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上午,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院控申处在分宜县院召开了一起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
该案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亲属袁某等三人因不服分宜县院对肇事者刘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新余市院申诉。根据申诉人的要求,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家都在分宜,新余市院决定将此次听证会放在分宜县院举行,并邀请了一名人民调解员作为主持,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及2名律师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听证会上,申诉人袁某等三人陈述了申诉理由和依据,分宜县院原案承办人从案件证据情况、认定事实及不起诉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双方围绕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本次听证会5名听证员在认真听取了各方陈述后,经独立合议,当场发表了评议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阐明了理由。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借助公众参与平台,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