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凯翔,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荣获“全省公诉能手”“渝水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称号。
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传递检察温度
“法律的魅力不仅在于阐述法理,还在于近乎人情”。身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往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他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用心办”,在每一起“小案”中传递检察温度。
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犯罪嫌疑人系刚毕业的外地大学生,因没有收入来源,一时起贪念盗窃了一辆电动车。在办理该案中,他没有就案办案,一诉了之,而是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耐心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过。同时结合犯罪嫌疑人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该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挽救了“迷途青年”。
以求极致的态度,攻坚疑难复杂案件
“办案再难再苦都不怕,不求极致不罢休。”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认真分析证据材料,积极引导侦查,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他业务水平过硬,办案能力出色,先后办理了多起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案件。在办理王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一案时,他积极引导取证,助力侦查机关深挖细查,完善证据链条,有力打击了上下游侵权产业链,为维护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以履职尽责的担当,扎根检察事业
“自从我加入渝水检察这个大家庭后,就常常能看到凯翔在办公室加班。”“有什么问题向他请教,他也总能耐心给我专业的回答。”在同事眼中,他勤奋好学、踏实肯干、爱岗敬业。
入检六年来,他潜心钻研检察业务,积极投入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好国家公诉人的神圣职责,以能动检察履职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