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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坤个人事迹材料
时间:2015-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徐坤个人事迹材料 

  

在分宜县检察院有这样一个人,他以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秉公执法的精神风貌感染着全院优秀青年干警,他就是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拥有“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省两法知识竞赛个人风采奖”、“全县优秀政法干警”、“分宜县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等殊荣的侦查监督科科长---徐坤。 

爱钻研,善啃疑难案件 

近三年来,徐坤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余件,无一错案,其中也不乏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但凭着一股钻研劲,他都能“啃下来”。 

2012年上半年,县公安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多个采石场自行购买原材料配置炸药用于生产。经进一步调查,一起波及江苏、四川、贵州、河南等多个省份,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等多个罪名的重大案件逐渐浮出水面,公安部也将其列为督办案件。但案件在侦查前期就遇到了困难,现场只扣押到了部分用于制造爆炸物的“复合肥”和其他原料,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没有爆炸物怎么办,侦查机关向应邀介入的徐坤等检察官提出了疑问。为此,徐坤等人向公安人员当场提出了两条建议,积极引导侦查,一是建议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围绕犯罪嫌疑人关于如何将“复合肥”和锯末混合的供述,收集采石场股东、作业负责人及工人等证言予以印证,固定爆炸物的详细制作过程;二是建议侦查实验,根据当事人供述的制作方法做侦查实验,并建议将实验制作出的成品送权威机关进行鉴定。回到办公室后,徐坤又和科室干警一道仔细查找法规、虚心咨询专家、广泛搜集案例,从法理、法规、批复、案例等多个层面进行论证,认定本案中的所谓的“复合肥”也直接可以认定为爆炸物。至此,案件豁然开朗,不仅23名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法院绳之以法,对“爆炸物”的充分论证也作为经验交流得到江苏等外地同仁的认可。 

“平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想法如果不记下来,过段时间就会忘记;点滴记录的东西如果不定期整理,也形成不了经验,帮助不了平常工作”,正是凭着对工作的钻研和努力,徐坤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 

情系民,小案办得精彩 

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大都是案值小、法律争议少的“两抢一盗”类的小案件。“一个案件,对办案人员来讲可能是办案数的几十分之一,但对当事人而言却是100%,所以办小案也要认真,更不能有枯燥感,而要办出成就感”。在徐坤看来,每一个小案件的质量都可以以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者是否统一来评价高低,也都可以办的精彩。 

2012年徐坤承办了一起在他乍看来“事实和定性都没有争议的、简单的”抢夺、盗窃案件,接案后第一天他就审查完了案件证据材料,并基本完成了审查报告,准备第二天提审复核后就结案,被害人吴某却找来了:“我听说案件到了你们检察院,检察官啊,抢我的人是被抓起来了,但我被抢的值钱的东西都还没有找回,你要帮帮我,我又没工作、一个人生活……”,听着吴某的诉说,对彭某提审讯问的重点在徐坤心中已逐渐明晰起来。第二天在看守所,面对围绕赃物下落的不断盘问和赃物是否找回虽不影响定罪,但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理的释法说理,彭某终于承认乘公安人员不注意将一条抢夺的项链藏在了讯问室的被套中。获知该信息后,徐坤和同事从看守所出来没有回到单位,而是直接到了县公安局,与公安民警一道从被套中抖落出了一条价值5000余元的吊有红宝石的彩金项链。 

“诉得出、判得了”只是案件办理效果的一个方面,“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办案的最好效果,这也是徐坤在工作办案中不断追求的目标。 

能创新,推动工作发展 

“身在侦查监督科,在与群众交往中,我深感该名称远没有逮捕科响亮”,如何强化监督,让侦查监督科名副其实,是自2012年底开始担任侦监部门负责人后,徐坤思考的第一个问题,很快他就发现了症结所在:案源少。“以前监督工作依附在审查逮捕工作上,监督线索主要通过办案发现,如通过办理盗窃案发现下游销赃类犯罪,通过办理甲的贩卖毒品案发现其上下线乙和丙的贩毒犯罪,进而进行立案监督。必须加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在徐坤的积极努力下,院领导的支持下,通过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的联系沟通,分宜县检察院侦监科先后开展了公安派出所执法巡回检查监督、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监督等多项专项监督活动,以点带面,有效促进侦监工作发展,针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经验性材料《五项举措监督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显成效》在《江西检察》2014年第4期上发表,获得了上级机关的认可。 

爱较真,维护公平正义 

从检7年多,有近6年时间在刑检部门,徐坤通过办案接触了不少公安办案人员,私下和他们在一起,也常开开玩笑,聊聊天。科里新进人员见他认识那么多公安人员,就说他有面子。可他,确还是经常爱较真,让关系不错的公安人员没面子。 

2014年7月,在例行巡查时,科里在辖区一个公安派出所执法案卷中发现了一起发生在2013年致人轻伤甲级的伤害案件,派出所只是做了治安处理,属于立案监督范围。徐坤立即要求科里干警将案件材料复印。得知检察机关准备立案监督后,一名在公安的老乡打电话给他说“案件都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别那么认真,算了吧”,徐坤却认为如果这个案件算了,那对同类案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来讲就明显不公了,司法人员怎么能选择执法呢,坚持要走程序;老乡又带着案件承办人找到办公室,说“老乡,你监督立案,人家承办人这么年轻,会对他以后有影响的”,却又被他拿着法条说得无奈地离开。该案也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启动了刑事程序,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正是在这种爱较真、敢于监督的责任意识下,徐坤带领分宜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三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60余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常自律,树检察好形象 

徐坤身为一名侦监干警、一名人民的检察官,他时刻牢记着自己的使命,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严格执法、用心办案的同时,他不时地告诫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私情所扰、被私利所惑!真正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却也不湿鞋”,被领导和同事们亲切地称为是一位“过得硬”的好同志。 

工作中,他严格执行中纪委、高检院及本院所作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秉公执法、文明办案,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从办理第一起案件以来,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检察官本色。 

生活上,他虽性格温和,兴趣广泛,但却很少出去应酬,交朋友也特别谨慎。他说,酒肉饭吃多了,朋友交多了,难免会有失去警觉的时候,还不如未雨绸缪、敬而远之。 

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坚守法纪底线,履好监督职能,在运用手中的权利时始终勤政廉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钟长鸣,敬业奉献,这就是连续两年获得“全县优秀政法干警”的徐坤同志树立起的新时代检察官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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