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30多年来,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成绩斐然,2009年7月15日因积劳成疾突发脑溢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他昏迷三天三夜后苏醒过来,好不容易吐出的三个词是“案子、队伍、安全”,他最关心的依然是工作……他就是宁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华同志。
今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浙江省委在杭州隆重举行命名表彰大会,授予陈长华全国“模范检察官”和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长华1951年出生在温州。他支过边,当过兵,1979年进入温州检察院,从普通科员、科长、反贪局长、副检察长到检察长,一步一个脚印,走上了领导 岗位。从1998年起,他先后在湖州、丽水、宁波三个市的检察院担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陈长华始终保持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心;他每到一个地方任职,当地的检察工作都会有新的突破。在他带领下,宁波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
他敢于碰硬,竭力捍卫公平正义
身为检察长,陈长华骨子里首先是一名硬气的检察官。“敢于碰硬,这是陈长华的一贯作风。”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周科庆说。
陈长华在丽水市任检察长时,查处一起公安部门执法犯法、用假护照偷渡出境的串案。当时公安部门感到压力很大,派人到检察院了解情况。陈长华表明严正立 场:在法律面前必须讲原则,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后来在陈长华带领下,该院调集精兵强将,在较短时间内将公安部门10余名涉嫌干警全部缉捕归案。
陈长华到宁波任职不久,反贪部门发现邬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由于邬某长期在宁波市多个部门担任“一把手”,社会关系网十分复杂。反贪干警们都为陈长华担心,揣测着新任检察长能否顶住压力。对此,陈长华多次对反贪局办案人员说“只要证据确凿,坚决一查到底”。最后,邬某被依法判刑。
陈长华的“硬气”, 来自他对法律的理解和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胡某因抢劫被捕,在看守所里他向公安机关检举了同伙王某的抢劫罪行。在此前,王某并没有交代自己抢劫的事实。 2009年3月,镇海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胡某没有立功情节,而镇海区检察院认为胡某有立功情节,就向市检察院作了汇报。
按规定,刑事抗诉案件应该由宁波市检察院审查。在检委会上,有人提出一种顾虑:这个案子抗诉没有百分之百成功的把握,万一不被采纳,会影响抗诉准确率。还有人认为,即使抗诉成功,也减不了多少刑,那就算了。
可是,陈长华详细询问案情后,当场拍板:“我们支持抗诉,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这个案子必须抗诉!”在二审中,胡某被认定立功,刑期也由原来的1年减为8个月。
他锐意创新,在破解检察难题中昂扬进取
1998年调任湖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后,陈长华发现该院的自侦业务相对较弱。深入一线调研后,陈长华发现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自侦案件被告人翻供多,影响了办案效率。为此,陈长华在加强科技强检的同时,带领大家探索了防止自侦案件被告人翻供的“五步工作法”,效果非常明显。这一做法后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
“陈长华同志在业务上刻苦钻研、勇于开拓,创新意识很强。他到宁波任职以后,宁波市检察院反渎、反贪等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宁波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长江说。
宁波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伦君介绍说,许多人认为渎职侵权是不揣入个人腰包的错误,属工作失误,因此对此类案件说情多、干扰多、阻力大,导致反渎工作有“三难”,即“发现难、立案难、处理难”。然而陈长华帮助分析道,渎职案的背后往往有权钱交易,没有经济利益,谁会拿自己的“乌纱帽”去冒风险呢?他提出,反渎职侵权要办“双料”案。
陈长华的新工作思路拓展了宁波市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2007年,北仑区某采石场发生1死2伤的矿难事故,区安监局下令停工整顿,可没几天却又突然同意复工,结果造成了更大的3死2伤的生产责任事故。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按照办“双料”案的侦查思路,很快就查到了这一矿主与安监局有关人员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最后,检察机关以渎职罪和受贿罪将区安监局的3名责任人员送上了法庭。
正是在这一思路的引导下,宁波检察机关反渎工作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进一步提高,连续三年走在了全省检察机关的前列。
他奋力创先,全市检察院综合考评全省第一
2007年2月,陈长华同志到宁波任职时已经56岁了。按照常人的理解,陈长华年纪大了,已是最后一届担任检察长了,他只要守守摊子,等待颐养天年就行了。可陈长华仍旧干劲十足。
“陈长华同志除了创新意识很强外,创先意识也很强。他到宁波任职以来,市、区两级检察院争创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如火如荼,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宁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印黎晴说。
“他一有空就爱跑基层检察院调研。他常说检察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基层院强则全市强,只有了解基层的情况才能准确地抓好全局工作。”宁波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赵万忠说。赵万忠一直跟着陈长华调研。他说,陈长华给自己定了任务,宁波有11个基层院加一个派出检察院,每年必须到各个院调研至少两次,并针对创先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而事实上,他每年下基层调研次数远不止这个数。
奉化市检察院某些工作曾经在宁波市检察机关中相对薄弱。2008年上半年,陈长华到那里作专题调研,了解到他们班子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即找奉化市 委领导沟通,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同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陈长华回来后又把奉化市检察院半年的业务数据进行分类研究、分析,然后给奉化市检察院检察长 专门写了一封信,提出7个方面整改建议,并给予鼓励。很快,奉化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赶上来了,当年度首次跻身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行列。
凭着强烈的创先意识,陈长华带领宁波检察机关不断上新台阶。在全省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2008年和2009年宁波市连续两年获得市、县两级检察院综合考评第一名和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并实现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三连冠。经过3年创建,目前全市有2个基层检察院进入全国“先进检察院”行列,其中有1个基层检察院还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市除了一个基层检察院以外,其他10个基层检察院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每年总体数量在全省18个先进基层检察院中独占鳌头。2009年初,宁波市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全国十佳反贪局”。
他廉洁自律,用忠诚谱写壮丽人生
时任宁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焦新祥说,陈长华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这不仅体现在工作上全身心投入,精益求精,永不满足,更体现在品格、人格上的自我修炼、自我完善,高风亮节,一尘不染。
陈长华的家在温州,而他长期一个人在外,生活上有许多不便之处,但他公私分明,总是自己悄悄处理,尽量不麻烦组织和同事。在湖州工作时,他经常双休日坐火车回家,有时坐票卖完了,就只好买站票回家。
陈长华从不在单位处理他个人的私事。老家来客人或朋友,他总是自己掏钱请客,从不惊动旁人。但是一些朋友送来的礼品什么的,他却一一清点,主动上交给纪检组。纪检组同志说,这不行,这是私人物品。陈长华总是说,“朋友来看我,很多是因为我头上顶着‘检察长’的官帽,手中有些权力。所以,把这些东西上交是完全应当的。”
和陈长华共事过的人都知道,对工作他一向高标准要求,但对生活,他一向坚持低标准。陈长华每次出差,当地同志总想把房间安排得好一点,每次都遭到陈长华拒绝,“不就睡一觉吗,干嘛搞这么复杂,我和大家一样!”因此,陈长华常常被人称为“平民检察长”。
目前,陈长华在宁波康复治疗。康复期间,他仍以顽强的意志思考和牵挂着检察工作。尽管他语言交流和行动还不方便,但他思路清晰,坚持每周两次到市检察院上班,听取工作汇报,阅读重要文件,把关重大部署和决策……人们心里明白:陈长华离不开检察工作,检察工作就是他的生命。
是什么力量驱使着陈长华长期忘我地工作?我们也许可以从陈长华平时常说的一句话中找到答案。他说:“我是普通工人出身,没有党和国家的培养,就没有我的今天,所以我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