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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很骄傲,我是法律人”-陈文华
时间:2008-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2008年4月25日“很骄傲,我是法律人”-陈文华 副检察长/在读博士

    与陈文华的相识,颇有些“机缘巧合”。在今年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会上,她不凡的谈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对当地经 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对整合周边地区经济资源大胆而又不乏翔实数据支持的构想,都能让人对她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记者也默默地记下了她的名字:江西省新余市 政协副主席、新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华。

     当记者了解到,陈文华还是一位在读博士研究生而且即将获得学位时,心中并没有太多的诧异,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位徜徉在知识殿堂中,不懈努力追求的人。 “知识永无止境,但我们可以珍惜每一次的学习机会,用心积极汲取知识养分,来充实和完善自己。”4月15日,陈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早在上大学填报志愿的时候,陈文华的志愿表一交上去,老师和同学们都感到吃惊,因为她填报的专业只有一种,那就是法律。从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毕业后,陈文华分别在大型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处、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任过职,始终和自己钟爱的法律保持着“亲密接触”,工作上干得有声有色。

     2004年,怀着对知识的不断渴求、对校园学习氛围的向往,陈文华选择了重回母校攻读博士学位。对于已经走上领导岗位、担任新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陈文华来说,这条求学之路走得很艰辛。

     为了拉近和梦想的距离,陈文华将她的生活模式简化得不能再简化:单位—家庭,两点一线。白天,她干净利索地处理完手头的工作;晚上,她总是熬夜苦读到深夜12点甚至凌晨1点。

     接到母校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刹那,陈文华的心里很平静,因为她知道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在求学的道路上,只有不断进取才能走向更为开阔的远方。

     理论素养的提高,对陈文华更好地开展工作起了有力的指导作用。她分管的是民行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民行工作一直处于较薄弱的环节,但陈文华却看到了它 的发展前景和空间。比如针对办案调查中发现的有些监管部门不行使或怠于行使权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现象,去年年底,在她的具体指导下,新余市检察院 专门出台了《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涉及损害国家利益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检察机关可以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向法院提起 诉讼,此举走在了全省检察机关的前列。不久,新余市检察院运用督促起诉的方式,成功地为国家追回拖欠一年有余的1959万元土地出让金,有效避免国有资产 遭受损失,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称赞。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长于思考、心思细腻的陈文华还写得一手好文章。有一次,一位干警的民事抗诉书请她签发时,她觉得写得过于原则和简单,于是自己重新写 过,结果她的这份说理充分、论证有力的抗诉书,成为干警们的“范文”。和公婆关系融洽的陈文华在闲暇时写的关于家人之间如何和谐相处的文章,上传到国内某 知名网站上后,网友纷纷跟帖支持,最后还被该网站评为“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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