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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打硬仗、力创一流、勇于开拓的护法者――刘鸿斌同志先进事迹介绍
时间:2008-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刘鸿斌同志现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检委会委员。2003年1月,他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2005年1月任市院反贪 局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2007年1月任现职。工作中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组织、指挥、审讯、收集证据、研究案情,样样参与,奋战在办案第一 线。近年来,由于工作出色,个人曾两次荣立三等功,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荣誉称号,被省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市职工 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去年底被江西省政府授予全省先进工作者称号,他所在部门多次被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元月,市院反贪局 被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2006年11月,他当选为新余市第六届党代会党代表。2007年1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

敢打硬仗,尽职尽责护法办案 

     2003年1月,刘鸿斌同志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后,面对新余只辖一县一区不足110万人口,两级院只有4个办案单位且办案人员偏少的现状,他深感身上 的担子沉重和责任重大。据此,他把敢办案、善办案作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他坚持有案必办,周密组织线索的初查,在证据扎实 的前提下,敢于坚持原则,做到该立案的坚决立案。2004年8月,受检察长指派,刘鸿斌同志带领渎检处全体同志抽调到专案组负责市某局局长钟某涉嫌受贿案 等专案的侦查预审工作。他没有考虑部门工作因此要受到影响,而是从大局出发,服从命令,积极投入到紧张的专案中。在4个多月的工作中,刘鸿斌同志精心组织 和指挥,亲自参与审讯,每一个关键环节都亲自把关,及时掌握办案中各个小组的信息,果断决策。为确保案件顺利突破,他克服各种困难,一直吃住在办案第一 线,每天都工作到晚上12点后,很少回家休息,中秋、国庆都是在外地办案中渡过。通过艰苦的工作,该专案取得突破性进展,立案侦查县级干部受贿案4件4人 (其中正县级2人),公安干警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1件1人,其他行、受贿大案6件6人。此案的查处,得到了市委领导和省院专案组的充分肯定。

     2004年11月以来,刘鸿斌直接参与办理大要案34件34人,组织查办了电力、煤炭、医疗卫生、交通等系统窝串案29件31人。任市院反贪局负责人两年 来,刘鸿斌同志带领全市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件105人,其中重大案件82件87人、要案15件15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5件 101人,起诉到法院95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且所立案件无一件撤案及不起诉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力创一流,高质量办案赢得社会各界满意 

     刘鸿斌同志是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公认的办案能手(入选高检院、省检察院一、二级侦查人才库),他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追求良好的社会效果。任渎检处长 期间,全市办案人均数和办案质量均居全省第一。任反贪局负责人两年来,2005年及2006年在全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中办案人均数和办案质量新余 市反贪部门均名列第一。在办案中,刘鸿斌同志还注重通过发检察建议、上门授课、运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服务工作,做到办一件案,教育一 片,稳定一方。如市院在查处原市某行政执法稽查支队蔡某一案后,及时发检察建议,结合该系统实际和本案所暴露的土地转让、房屋改造、肉摊承包经营权变更等 方面问题,会同该单位共同制定出一系列预防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2006年1-12月,他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2件22人,其中大案18件18人,要案4件4人,已侦查终结17件17人,提起公诉16件16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勇于开拓,组织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刘鸿斌同志无论在渎检部门任处长还是在反贪局主持工作,他在组织办案中,坚持精心谋划,发动大家集体制定侦查方案,做到有案必到一线,亲自指挥调度。他善 于思考、总结和探索,针对新余市地域小、利于协调的特点,大胆开拓创新,采用全市办案一体化模式,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力量统一协调,办案行动统一 指挥,改变了过去办案工作各自为政的习惯做法,较好地解决了办案时间、力量不集中和忙闲不均、办案进度和质量不易把握的问题,使两级院的办案队伍在实践中 得到了锻炼,提高了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去年在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还介绍了一体化办案工作经验,省院有两次办案现场会在新余召开。为 建立全市办案一体化模式,在市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按照省院的要求,仅用两个月的时间,投资80余万元,将原有的反贪办公楼改造为集办案、办公、生活为一 体,并具备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的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办案中心。为完成好该项任务,刘鸿斌同志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坚持在抓办案的同时,亲自负责改 造施工的设计和监督,协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按时圆满完成了办案中心工程建设任务。在抓好办案场所硬件建设的同时,刘鸿斌同志特别注重在管理上下功夫,向 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战斗力。实践中,他动脑子,想办法,逐渐摸索出一套制度化管理的方法。从受案入手,对办案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制定了案件线索受案制 度、初查制度、暂扣款物管理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内部协调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运用这些制度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 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对干警的工作实绩实行量化考核,不仅激发了干警查办案件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也使反贪工作各个环节、各项活动的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 化的轨道。      

率先垂范,树公正无私和勤廉形象 

     刘鸿斌同志不仅以检察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而且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带领部属,先后在全市渎检、反贪部门培养出一种团结协作的良好精神。为了办好案,他带 领大家顾大局、舍小家,经常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仅2006年1-12月,全局干警加班1800余个,其中他本人共加班300多个。平时,他 注重从政治生活上关爱干警,教育干警牢牢把握依法、文明、廉洁办案这根弦,在各种人情、诱惑面前,经受住考验。如今年年初,一位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拿了两条 高档烟和装着2万元钱的信封来到刘鸿斌办公室,恳求他关照。刘鸿斌理解他的心情,耐心地对其做解释工作,不厌其烦地说服他,最后使来人惭愧地低下了头,并 说:“我以为当今社会,钱能摆平一切问题,没想到,还有你这么正直的人”。他在反贪局工作以来,先后拒吃请70余次,拒礼20余次计人民币6万余元,保持 了反贪干警廉洁从检的良好形象,受到发案单位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刘鸿斌在物质上并不富有,他的家庭困难,是常人难以想像的:父母先后身患癌症,多次住院化疗。父亲去年因病去世,当时刘鸿斌正在办案,他强忍着泪水,抽空 回去办理了父亲的丧事。父母住院期间,刘鸿斌没向组织请过一天假,父亲病危期间,都是患病的母亲和哥哥在照顾。作为儿子,他没有尽到做儿子的义务,更没有 时间象别的家庭一样节假日和家人一起团聚。他爱岗敬业的精神深深感染着干警,深受干警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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